警示教育

全文检索
您的位置:首页>警示教育

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20年06月15日 字体大小[  ]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为自我监督的重要力量,要牢记使命担当,充分履行职责,将“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作为中心任务,通过有力有效的内部监督,保障纪律的约束力和制度的执行力,在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上作表率,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以强化政治监督为重点,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监督,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把“三个一以贯之”作为忠诚履职之本、坚守初心之要和勇担使命之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纪检监察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等四个着力点,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职情况的监督,对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到位的行为坚决纠正,对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使命不力的责任人员坚决问责,对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查处。

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防范化解纪检监察系统重大风险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是纪检监察系统面临的两大风险。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不断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用铁的纪律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结合纪检监察权力特点,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进一步查找现有内控制度及工作流程中的潜在风险和可能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二是针对重大事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严格审批权限,严控工作程序,从检举控告处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移送起诉等方面规范优化工作全流程,把各项制度要求抓得更严更实、更深更细,实现有权必有约束、用权必受监督。

以精准有效问责为保障,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敢问责、真问责、严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一是坚持失责必问,加大问责力度。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特别是协助党委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及时启动问责,督促责任落实。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精准问责。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因素,全面辩证地研析失职失责行为,科学区分为公为私、无禁有禁、有意无意的界限,实事求是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三是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贯彻落实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预期的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保持清理门户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防治“灯下黑”。

以“三个区分开来”为导向,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切实做到监督执纪有力度,关心关爱有温度,在严格监督执纪的同时,要精准把握政策,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放开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一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在线索处置工作中加大对谈话函询说明情况的核查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加强对监督对象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坚决查处。二是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贯彻执行好新颁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根据反映的具体问题,综合运用侧面了解、谈话函询、委托了解等方式开展处置工作,减少对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对经核查未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了结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工作方式方法问题的及时提醒帮助,对确有问题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使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心无旁骛大胆工作。

以压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形成大监督工作格局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关键。一是突出监督重点。通过监督“关键少数”,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时时处处事事作严格自律、履职尽责的表率,带动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是助力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沟通,介绍相关政治生态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三是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对下指导。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常委会关于干部监督的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各地干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工作指导、支持和保障,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形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全国“一盘棋”。